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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2017年江西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全攻略

发表时间:2017-03-10 00:00:00

文章来源:anyuanfabu

浏览次数:13

近日,省教育厅下发《关于2017年江西省开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对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条件、申请认定的程序、准备的资料等都进行了详细了说明。下面,小编就为您进行详细解读。


小提示:

 凡有志于从事教师职业(含国家“特岗计划”)的非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是全省统一招聘中小学教师的前提条件。




1
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条件




一、身份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并且在2017年6月30日之前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二、思想品德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当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三、学历条件


  申请认定各类教师资格者(教师资格分类见《教师资格条例》第四条),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一条所规定的学历。


  持国(境)外学历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四、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非师范教育类专业申请人,应已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且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有效的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段和学科应与《考试合格证明》标注的学科和学段一致,是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前提。


  2.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申请的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不同的教师资格,以及已认定某一层次或种类教师资格,现申请另一层次或种类教师资格,不论是否属于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与非师范教育类专业申请人要求一致。非首次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与非师范教育类专业申请人要求一致。


  全日制教育硕士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可以按照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的政策申请直接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申请的任教学科应与所学专业方向相同;修学教育管理专业方向的,申请的任教学科应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修学学前教育和小学教育专业的,只能直接认定幼儿园或小学教师资格。


  师范教育类学前教育或者小学教育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可以申请直接认定幼儿园或者小学教师资格,也可以申请认定任教学科属学前教育或者小学教育专业领域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往届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确因特殊情况未在应届毕业时申请直接认定的,须在3年内(暨毕业当年至第3年的8月31日前)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者,可直接认定与其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任教学科教师资格,但须加试教育教学能力面试,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仍按以往面试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3.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2017年应届毕业生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已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幼儿教育学和幼儿教育心理学考试,成绩合格才能进入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认定程序。


  4.达到国家语委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语文和对外汉语学科教师资格者,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标准。


  5.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五、暂不受理下列人员认定教师资格的申请


  1.受过拘留以上治安、刑事处罚者;


  2.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要求申请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者。



2
教师资格认定程序




一、申请教师资格网上报名


  1.拟在江西省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在网络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www.jszg.edu.cn)进行教师资格申请报名; 凡已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且笔试、面试成绩合格的申报人员,请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其他申请人请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  


  ⑴**阶段:2017年4月10日至4月18日工作日期间,所有已经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拟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


  ⑵第二阶段:2017年6月13日至6月15日工作日期间(只针对取得2017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拟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


  2.在网上申请报名时要仔细阅读所选择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公布的“注意事项”,准确、如实填写申请人信息,自行下载打印填写好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等相关表格,按表中说明到有关部门盖章,在教师资格认定的现场确认阶段提交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审核。


  3.户籍在江西省范围内的社会人员,省内全日制学校应届毕业生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按《教师资格条件》第十三条规定向相应的认定机构提出申请;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权限受理申请人教师资格认定申请。


  4.报名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报名号,申请人应牢记报名时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这些资料是现场确认的重要查询条件。


二、申请教师资格材料初审、现场确认


  1.各类师范生预审


  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应对2017年应届全日制师范毕业生,以学校为单位,分专业逐人建档进行师范毕业生身份材料集中预审。


  2.教师资格认定的材料初审、现场确认


  2017年4月19日至5月19日完成**阶段报名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现场确认;


  6月30日前完成第二阶段报名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现场确认。


三、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面试试讲


  2017年6月30日前完成对已经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的体检。


  2017年6月30日前组织完成对已经参加江西省中职学前教育专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过渡考试并取得合格证的2017年应届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的面试试讲。其中,属本科职教师范和中职学前教育专业的,面试试讲由学校承担,具体办法由设区市教育局规定。


  体检和面试试讲具体时间由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确定并在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时通知申请者。


 四、上网认定,发放证书


  2017年7月18日前完成网上认定操作;


  7月30日前发放已认定申请人的教师资格证书;



3
现场确认需提交的材料




  依据申请者身份的不同,现场确认时申请者分别应提交下列材料:


  1.通过学校预审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认定属普通、职教师范毕业生、教育硕士以上毕业生身份的,现场确认应提供以下材料:


  ①网络下载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两份;


  ②《申报教师资格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


  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往届毕业生需提供户籍证明)一份;


  ④2017年应届毕业生由学校提供能如期毕业的证明材料一份;


  ⑤往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出具的毕业证书有疑问,可要求申请人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⑥参加教育教学实习三个月以上,接受实习的中小学开出证明和学校实习鉴定各一份(实习专业应对口,实习单位原则上本科生、教育硕士生应为中学;专科生应为初中或小学;中师生应为小学;职教本科生应为中职学校。如有特殊情况,由申请人所在学校向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报告情况,酌情处理。但参与“国培计划”,统一安排顶岗实习的本科生实习学段和专业不在此限);


  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⑧与网络报名相同的照片四张;


  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2.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现场确认应提交下列材料:


  ①网络下载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两份;


  ②《申报教师资格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


  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往届毕业生需提供户籍证明)一份;


  ④2017年应届毕业生由学校提供能够如期毕业的证明材料一份;


  ⑤往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出具的毕业证书有疑问,可要求申请人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⑥网络打印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上进行核验);


  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⑧与网络报名相同的照片四张。


  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3.已认定某一层次或种类教师资格,现申请认定另一层次或种类教师资格的,现场确认应提交下列材料:


  ①网络下载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两份;


  ②《申报教师资格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


  ③身份证和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④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出具的毕业证书有疑问,可要求申请人提供“学信网”下载打印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⑥网络打印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上进行核验);


  ⑦已获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⑧与网络报名相同的照片四张;


  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4.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2017年应届毕业生(只能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以学校为单位,逐人建档集中预审(具体办法由设区市教育局规定)。确认中职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身份后,现场确认应提交下列材料:


  ①网络下载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两份;


  ②《申报教师资格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


  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④由学校提供能够如期毕业的证明材料一份;


  ⑤网络打印的中职学前教育教师资格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过渡考试两门单科成绩合格有效证书(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应在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颁发的成绩光盘上进行核对审验盖章确认);


   ⑥《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⑦参加三个月以上幼儿园毕业实习证明和鉴定书;


  ⑧与网络报名相同的照片四张;


  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4
教师资格认定权限



《教师资格条例》明确规定:


  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或者组织有关部门认定。


江西省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电话





来源:赣南日报

策划:龙林春、叶峥洋

编辑:刘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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